我们研究了乌克兰法院如何依据《民法典》第 220 条第 2 部分,在情况和正义需要保护当事人的情况下,即使没有公证也承认合同有效。
承认未经公证的合同有效性,不仅关乎法律的形式层面,也关乎对合同性质和法律关系本质的深刻理解。乍一看,如果双方签订了合同却无法进行公证,似乎会构成障碍。但这种情况应该一直存在吗?合同的形式层面真的如此重要,以至于可以凌驾于双方的真实意图之上吗?最重要的是,法院是否始终有权和理由介入未经过公证的案件?
法律和案例法:在没有公证证书的情况下如何承认合同有效
乌克兰立法机构,特别是《乌克兰民法典》第220条第2部分,为这一困境提供了一个有趣的解决方案。如果双方已就所有必要条件达成一致,且合同已部分或全部履行,但一方逃避公证认证,则法院可以承认该合同有效。在此,需要强调该条 爱沙尼亚 Viber 号码数据 款的法律解释:法院应秉持合理性和善意,评估逃避公证认证的行为是否合理,以及提起诉讼的一方是否确实有权承认合同有效。在这种情况下,无需对合同进行后续公证认证,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。
另请阅读
背叛、营销还是迫不得已。乌克兰加油站为何选择外国生物乙醇
乌克兰已经创建了世界上最发达的咖啡市场之一:有足够的空间容纳所有人吗?
农业“免签”政策以最高速度结束。除了缺点,也有优点
该规则旨在平衡合同的形式性(公证证书的存在)和实质——即双方的意图和同意。正因如此,它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受到重视。民事最高上诉法院(JCC)联合法庭已多次发布判决,确认即使没有公证签名,只要客观必要且利害关系人没有上诉理由,合同仍然有效。